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1号)

原创版权 发布时间:2025-01-15 14:48:18     更新时间:2025-05-10 19:32:56     来源:中析研究所标准公告中心         检测咨询量:1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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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8年 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
二○○八年九月九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 香料使用规定 为保护婴幼儿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现规定如下: 一、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其中100ml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 二、婴幼儿谷类食品(婴幼儿配方谷粉除外)中可以使用香兰素,最大使用量为每7mg /100g,其中100g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谷类食品中的使用量。 三、凡适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9年9月1日之前,按照以往《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使用上述香料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检测优势

检测资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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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1、中析检测收到客户的检测需求委托。

2、确立检测目标和检测需求

3、所在实验室检测工程师进行报价。

4、客户前期寄样,将样品寄送到相关实验室。

5、工程师对样品进行样品初检、入库以及编号处理。

6、确认检测需求,签定保密协议书,保护客户隐私。

7、成立对应检测小组,为客户安排检测项目及试验。

8、7-15个工作日完成试验,具体日期请依据工程师提供的日期为准。

9、工程师整理检测结果和数据,出具检测报告书。

10、将报告以邮递、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至客户手中。

检测优势

1、旗下实验室用于CMA/CNAS/ISO等资质、高新技术企业等多项荣誉证书。

2、检测数据库知识储备大,检测经验丰富。

3、检测周期短,检测费用低。

4、可依据客户需求定制试验计划。

5、检测设备齐全,实验室体系完整

6、检测工程师专业知识过硬,检测经验丰富。

7、可以运用36种语言编写MSDS报告服务。

8、多家实验室分支,支持上门取样或寄样检测服务。

检测实验室(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1号)

结语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1号)的检测服务介绍,如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在线工程师

本文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1号),标准公告 本文链接:https://www.yjsshiliu.com/jcxm/bzgg/2025-01-15/125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