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省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松茸及其制品》(DBS51/006-2018)。   特此公告。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4日   相关附件: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松茸及其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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