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规定》规定,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酸梅粉》(DBS61/0017-2018)、《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汉中炒青》(DBS61/0018-2018)。《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洋县黑米酒》(DBS61/0004-2018)(修订)。   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酸梅粉》(DBS610017-2018).pdf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汉中炒青》(DBS610018-2018).pdf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洋县黑米酒》(DBS610004-20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