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味面制品》(DBS 50/ 028-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自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允许并鼓励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正式实施前执行。在实施日期之前生产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特此通告。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信息来源注明为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因本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