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塔塔岩黄芪种子检验规程》(DB15/T 154-1994)和《紫羊茅种子检验规程》(DB15/T 155-1994)2项地方标准,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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