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深圳市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牵头起草的《生态环境监测绿色低碳实验室评价技术要求》《碳足迹评价技术要求 检测项目》团体标准,经我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专家评审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11月6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环境监测协会

2024年11月6日

关于发布《生态环境监测绿色低碳实验室评价技术要求》等2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相关标准如下:

T/SZAEM 0002-2024 生态环境监测绿色低碳实验室评价技术要求

信息来源注明为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因本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