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 号)及《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杭州环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制定,广东完美生命健康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养生堂天然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多家单位参与起草的《化妆品美白功效测试 斑马鱼胚胎黑色素抑制功效测试方法》团体标准,经协会组织专家审查,现予以批准发布。   《化妆品美白功效测试 斑马鱼胚胎黑色素抑制功效测试方法》团体标准标准号T/ZHCA 012-2021,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
  2021年4月28日   关于发布《化妆品美白功效测试 斑马鱼胚胎黑色素抑制功效测试方法》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信息来源注明为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因本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