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26号令)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将《地理标志产品 屏山炒青茶加工技术规范》等6项地方标准确定为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另,以上6项标准,自2020年11月30日起实施。   附件:《地理标志产品 屏山炒青茶加工技术规范》等6项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标准目录   《地理标志产品 屏山炒青茶加工技术规范》等6项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实施日期

1

DB5115/T 59-2020

地理标志产品 鹿鸣贡茶生产技术规范

2020-11-30

2

DB5115/T 60-2020

地理标志产品 屏山炒青茶加工技术规范

2020-11-30

3

DB5115/T 61-2020

地理标志产品 屏山白魔芋种植和生产加工技术规范

2020-11-30

4

DB5115/T 62-2020

地理标志产品 兴文方竹笋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2020-11-30

5

DB5115/T 63-2020

地理标志产品 兴文猕猴桃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2020-11-30

6

DB5115/T 64-2020

地理标志产品 兴文山地乌骨鸡养殖和生产加工技术规范

2020-11-30

  附件下载:地理标志产品++兴文猕猴桃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pdf   地理标志产品++兴文方竹笋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pdf   地理标志产品+屏山炒青茶加工技术规范.pdf   地理标志产品+屏山白魔芋种植和生产加工技术规范.pdf   地理标志产品+兴文山地乌骨鸡养殖和生产加工技术规范.pdf   地理标志产品+鹿鸣贡茶生产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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