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加强地方标准规范化管理,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经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现决定废止《工业产品取水定额》《城市生活取水定额》《农业用水定额》三项地方标准(见附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附件:天津市地方标准废止项目目录
2020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地方标准废止项目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DB12/T 697-2019 工业产品取水定额
2 DB12/T 698-2019 农业用水定额
3 DB12/T 699-2019 城市生活取水定额

信息来源注明为http://scjg.tj.gov.cn/xwzx/tg/,因本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