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采矿类、生产类、服务类等排污单位的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通用工序》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通用工序》(HJ 1120 -2020)   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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