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对已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了清理,因《餐饮业直接入口生冷食品加工操作规范》( DBS42/ 001-2012 )。《水产品中一甲基砷、二甲基砷、砷酸根及亚砷酸根的测定》(DBS42/ 003-2014)两项标准已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现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8日   (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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