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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厨具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由山东省厨具协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煲仔炉》《低汤灶》《燃气大锅灶》《燃气蒸箱》团体标准(T/SDCJ 10—2019、T/SDCJ 11—2019、T/SDCJ 12—2019、T/SDCJ 13—2019),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关团体标准信息可联系协会秘书处或登录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联系人:王庆旺 15154324222
关于发布《燃气蒸箱》等4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