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自2015年5月24号实施以来,受到豆制品行业企业的广泛好评,认为该标准的制定体现了公平、科学和可操作性强的原则。   最近,协会秘书处不断接到企业询问:该标准是否可以标示为豆制品的产品标准代号?对此协会秘书处致电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标准处,得到的回复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可以作为豆制品的产品标准代号。   特此通告。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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