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豆制品生产加工,保障食品安全,2006年以来,针对没有非发酵性豆制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问题,原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制定了《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技术规范》(SZJG 19-2006)、《非发酵性豆制品通用技术条件》(SZJG 20-2006)以及《非发酵性豆制品 第1~8部分》(SZJG 21.1~6-2006、SZJG 21.7~8-2008)等10项特区技术规范。该10项特区技术规范自发布实施以来,对促进我市豆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市民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鉴于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2712-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2015年5月24日强制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5月24日起,废止SZJG 19-2006、SZJG 20-2006及SZJG 21.1~6-2006、SZJG 21.7~8-2008等10项特区技术规范。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1日
10项标准列表如下: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清理结论
1 SZJG 21.1-2006 非发酵性豆制品 第1部分:豆腐 废止
2 SZJG 21.2-2006 非发酵性豆制品 第2部分:豆浆 废止
3 SZJG 21.3-2006 非发酵性豆制品 第3部分:豆腐干 废止
4 SZJG 21.4-2006 非发酵性豆制品 第4部分:油豆腐 废止
5 SZJG 21.5-2006 非发酵性豆制品 第5部分:干豆腐 废止
6 SZJG 21.6-2006 非发酵性豆制品 第6部分:腐竹 废止
7 SZJG 21.7-2008 非发酵性豆制品 第7部分:豆腐脑 废止
8 SZJG 21.8-2008 非发酵性豆制品 第8部分:油划方 废止
9 SZJG 19-2006 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技术规范 废止
10 SZJG 20-2006 非发酵性豆制品通用技术条件 废止

信息来源注明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本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