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疾〔2014〕12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3〕332号)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组织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专家审查、公示,我委决定废止DB50/ 26-2008《特种茉莉花茶》等13项食品地方标准,请各有关单位于2015年4月30日起停止使用已经废止的地方标准。


  附件:废止的13项食品地方标准一览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3月25日


  附件

  废止的13项食品地方标准一览表

序号
废止标准编号
废止标准名称
1
DB50/ 26-2008 特种茉莉花茶
2
DB50/ 27-2008 特种绿茶
3
DB50/ 248-2007 豆制品及面筋制品
4
DB50/ 256-2007 米线、米粉
5
DB50/ 295-2008 生切面、切面皮
6
DB50/T 208-2009 城口老腊肉
7
DB50/T 322-2009 卤爪翅
8
DB50/T 326-2009 泡卤花生
9
DB50/T 329-2009 食用葛根粉
10
DBS50/006—201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瓶(桶)装饮用天然泉水
11
DBS50/007—201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豆制素食
12
DBS50/008—201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辣椒
13
DBS50/009—201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渝北麻辣水煮鱼烹调操作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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