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T 21263-2007《地理标志产品 牛栏山二锅头酒》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自2013年8月30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国家标准委
2013年8月6日
附件:GB/T 21263-2007《地理标志产品 牛栏山二锅头酒》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1、将标准表3中的总酯和乙酸乙酯指标修改为:
表1 表3 优级酒理化指标
| 项 目 | 酒精度≥40.0%vol | 酒精度<40.0%vol |
|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 1.20~4.40 | 1.00~4.00 |
| 乙酸乙酯,g/L | 0.80~2.80 | 0.60~2.20 |
2、将标准表4中的总酯和乙酸乙酯指标修改为:
1.1 表4 一级酒理化指标
| 项 目 | 酒精度≥40.0%vol | 酒精度<40.0%vol |
|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 1.00~4.20 | 0.70~3.80 |
| 乙酸乙酯,g/L | 0.50~2.60 | 0.4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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