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


  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


  三、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技术规范(HJ 641-2012)。


  以上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2年12月3日

信息来源注明为环境保护部,因本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