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各直属单位,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烟用水基胶 苯、甲苯及二甲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YC/T 334—2010)第1号修改单,现予以发布(见附件),自2011年8月15日起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烟用水基胶 苯、甲苯及二甲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YCT 334—2010)第1号修改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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