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196号

为加强草种检验员考核管理工作,提高草种检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农业部《草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草种检验员考核办法》,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草种检验员考核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