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7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我部审查批准,现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序 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1

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

2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1077号公告-2-2008

3

水产品中链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1077号公告-3-2008

4

水产品中喹烯酮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1077号公告-4-2008

5

水产品中喹乙醇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1077号公告-5-2008

6

水产品中玉米赤霉醇类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1077号公告-6-2008

7

水产品中恩诺沙星、诺氟沙星和环丙沙星残留的快速筛选测定 胶体金免疫渗滤法

农业部1077号公告-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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