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号: G/TBT/N/CHN/498 通报日期: 2008年12月22日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3.2条和7.2条): 2.负责部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依据的条款: 2.9.2 2.10.1 5.6.2 5.7.1 其他: 4.覆盖的产品: 乳品设备 HS: 8434 其他: ICS: 67.260 5.通报文件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乳品设备安全卫生》 页数: 10页 使用语言: 中文 6.内容概述: 本标准规定了乳品加工专用设备的术语和定义、材料及卫生要求、机械设计原则、机械安全要求和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乳品加工专用设备,不适用于配套动力供应设备(如锅炉、电机、制冷等)和实验室检验仪器。 7.目的和理由: 保护人体健康安全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相关文件: - 9.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10.提意见截止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备注: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2008年第18号(总第131号) 下一篇G/TBT/N/CHN/4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运动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