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公布)等相关规定,决定将《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屏山炒青茶》》等2项标准确定为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屏山炒青茶》等2项宜宾市地方标准目录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屏山炒青茶》等2项

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实施日期
1 DB5115/T60—2024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屏山炒青茶 2024-04-12
2 DB5115/T61—2024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屏山白魔芋 2024-04-12

附件: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屏山炒青茶.pdf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屏山白魔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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