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公布)等相关规定,决定将《基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规范》等2项标准确定为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基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规范》等2项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标准目录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基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规范》2项

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实施日期
1 DB5115/T120—2023 基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规范 2024-02-01
2 DB5115/T121—2023 厨余垃圾收集和运输管理规程 2024-01-15

附件:

《厨余垃圾收集和运输管理规程》报批稿.pdf

基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规范-发布稿(1).pdf

信息来源注明为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本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