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批准《非笼养鸡蛋生产评价要求》为中国连锁零售行业团体标准,编号为T/CCFAGS 025-2023,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原批准实施的团体标准《非笼养鸡蛋生产评价指南》(T/CCFAGS 025-2021)同时废止。
现予公告。
下载附件:
59-中连协【2023】59号“关于发布团体标准《非笼养鸡蛋生产评价要求》的公告”(完整版).pdf
信息来源注明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因本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