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浙江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废止JJF(浙)1100- -2014 《余氯分析仪校准规范》等2个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特此公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